(原标题:关于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分配/转增比例:每 10股派发现金红利 5元(含税),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分配基数: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公司股份总数 124,800,000股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为基数
变动调整原则: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
公司 2024年半年度合并报表(未经审计)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 113,708,161.05元 ,合并报表中期末累计未分配利润为 583,372,942.05元,其中,母公司实现净利润 72,022,766.24元,母公司期末累计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 280,991,605.09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规定,公司应当以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来确定具体的利润分配总额和比例。公司 2024年半年度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 280,991,605.09元。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有关规定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本着回报股东、与股东共享经营成果的原则,综合考虑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和公司的长远发展,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发展的前提下,董事会制定 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公司股份总数 124,800,000股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 10股派发现金红利 5元(含税),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在利润分配方案披露日至实施权益分配股权登记日期间,因新增股份上市、股权激励授予或行权、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等事项导致公司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将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