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生益电子股东、董监高持有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生益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股东、董监高持有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2024年修订)。该制度旨在加强对公司董监高及大股东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主要内容包括:
- 总则: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 适用范围:适用于公司大股东、董监高的股份持有及变动行为。
- 股份变动规则:
- 董监高:
- 在特定情况下不得转让所持股份。
- 上市时未盈利的公司在实现盈利前,董监高3个完整会计年度内不得减持首发前股份。
- 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所持股份总数的25%。
- 在任期届满前离职的,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所持股份。
- 股东:
- 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关于股份变动的限制性规定。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特定情况下不得减持股份。
- 上市时未盈利的公司,在实现盈利前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3个完整会计年度内不得减持首发前股份。
- 减持计划披露:
- 董监高及大股东需提前披露减持计划。
- 减持计划实施完毕后需及时报告并公告。
- 其他规定:
- 违反规定买卖公司股票的收益归公司所有。
- 特定期间内不得买卖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
- 不得利用他人账户买卖公司股票。
- 责任与监督:
- 董监高需确保亲属不违规交易公司股票。
- 董监高需确保相关人员不因获知内幕信息买卖公司股票。
- 董事会秘书负责管理董监高的股份数据和信息。
- 生效与解释:本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