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关于深圳市汇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五期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四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的法律意见书)
法律意见书内容摘要:
- 北京市康达(广州)律师事务所为深圳市汇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五期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四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出具法律意见书。
- 截至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就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四个归属期归属已取得必要的批准与授权。
- 根据公司《激励计划》的规定,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第四个归属期为“自授予日起48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日起72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将于2024年10月28日进入第四个归属期。
- 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四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成就。
-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种授予价格第四个归属期的归属情况:归属数量2,591,625股,归属人数552人,授予价格24.26元/股。
-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种授予价格第四个归属期的归属情况:归属数量8,272,875股,归属人数552人,授予价格34.88元/股。
- 7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1名激励对象当选为公司监事,已不具备激励资格,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将被作废;5名激励对象考核年度个人绩效考核为C,其第四个归属期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将不进行归属,予以作废。
- 律师认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四个归属期归属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归属条件已成就,相关归属安排及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符合相关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