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苏州浩辰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信息披露管理制度以规范公司的信息披露行为。该制度依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制定。信息披露需真实、准确、完整、及时且易于理解。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需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以确保信息披露的质量。董事会秘书负责具体执行信息披露工作并与上海证券交易所联络。信息披露文件包括招股说明书、上市公告书、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等。依法披露的信息应在证券交易所网站和证监会指定媒体发布。信息披露义务人还需向公司注册地证监局报送相关文件。信息披露文件应采用中文文本如使用外文文本发生歧义时以中文文本为准。
定期报告包括年度报告和中期报告其中年度报告需在会计年度结束后4个月内发布中期报告需在上半年结束后2个月内发布。定期报告内容需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需对定期报告签署书面确认意见监事会也需进行审核并提出书面意见。
对于可能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公司需立即披露。重大事件包括但不限于公司的经营方针和经营范围的重大变化、重大投资行为、重要合同签订、重大债务违约、重大诉讼仲裁等。公司还应关注证券及其衍生品种的异常交易情况及媒体报道并及时了解相关情况。
信息披露的内部审批程序由董事会秘书负责草拟或审核文稿并在履行法定程序后披露。重大信息的报告程序要求相关人员在知悉重大事件发生时立即报告并通知董事会秘书。临时公告和定期报告的草拟、审核、通报和发布流程也有明确规定。此外公司还建立了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的内部控制及监督机制并设立了内部审计制度。公司还建立了内幕信息管理制度并对信息披露的监督管理与法律责任进行了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