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监事会议事规则)
苏州浩辰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苏州浩辰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促使监事和监事会有效地履行监督职责,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 第二条 监事会应当依法检查公司财务,监督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的合法合规性,行使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监事会可以独立聘请中介机构提供专业意见。
第二章 定期会议及临时会议 第四条 监事会定期会议应当每 6个月至少召开 1次。 第五条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监事会应当在 10日内召开临时会议:
第三章 会议程序 第八条 监事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召集和主持; 第九条 召开监事会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应当分别提前 10日和 3日将书面会议通知。 第十条 书面会议通知应当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第十一条 监事会会议应当以现场方式召开。 第十二条 监事会会议应当有过半数的监事出席方可举行。 第十三条 监事应当出席监事会会议。因故缺席的监事,可以事先提交书面表决,也可以书面委托其他监事代为出席监事会。 第十六条 监事会会议的表决实行 1人 1票,以举手或书面方式进行。 第十七条 监事会决议应当全体监事过半数同意。
第四章 附则 第二十三条 在本规则中,“以上”包括本数,“超过”不包括本数。 第二十四条 本规则未尽事宜,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