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关于松井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法律意见书)
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为松井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出具了法律意见书。根据意见书内容确认,松井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为一家依法设立、有效存续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的公司,具备实施本次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本次激励计划的主要内容包括激励对象、激励方式、股票来源、数量分配、有效期、授予日、归属安排、禁售期、授予价格确定方法、授予及归属条件等。此外,意见书还指出公司已履行了现阶段必要的法律程序,但仍需继续履行相关法定程序并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激励对象包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核心骨干等,共计68人。公司已承诺不为激励对象提供任何形式的财务资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