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河北建投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公司章程
第一章 总则 -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章程。 - 公司系依照相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经批准以定向募集方式设立,并在河北省石家庄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 - 公司已按照《公司法》进行了规范,并依法在河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履行了重新登记手续。 - 公司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 公司的经营宗旨是投资、建设、开发电力及其它新型能源,致力于为全体股东创造价值的同时,为经济发展、社会发展和人民生活提供优质服务。 - 公司经营范围包括投资、建设、经营管理以电力生产为主的能源项目,以及住宿、餐饮、商品销售等服务。
第三章 股份 - 公司的股份采取股票的形式,实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 公司发行的股票以人民币标明面值,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集中存管。 - 公司成立时向发起人发行了特定数量的普通股。 - 公司股份总数为1,809,299,376股,全部为普通股。
第四章 肌东和股东大会 - 股东享有获得股利、参与股东大会、对公司经营进行监督等权利。 -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有权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选举和更换董事、监事等。 - 公司召开股东大会时,应提前通知股东,并提供网络投票方式。
第五章 党委 - 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设立中国共产党的组织,党委发挥领导作用,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
第六章 董事会 - 董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行使召集股东大会、执行股东大会决议、决定公司经营计划等职权。 - 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其中包括三名独立董事。 - 董事会下设战略与ESG管理委员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等专门委员会。
第七章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 公司设总经理一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 总经理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
第八章 监事会 - 监事会对公司的财务、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职务行为进行监督。
第九章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 公司依照法律法规制定财务会计制度。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法定公积金。 - 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基本原则是充分考虑对投资者的回报,保持连续性和稳定性。
第十章 通知和公告 - 公司的通知可以采取专人送出、邮件、公告或传真方式进行。 - 公司指定《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互联资讯网”为刊登公告的媒体。
第十一章 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 - 公司合并、分立、增资、减资等事项需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 - 公司解散时,应当依法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
第十二章 修改章程 - 公司章程的修改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经股东大会决议通过。
第十三章 附则 - 本章程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