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鸿远电子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北京元六鸿远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布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主要内容如下: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制定本办法。募集资金指公司通过发行股票等方式向投资者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超募资金指实际募集资金净额超出计划的部分。
募集资金使用原则:周密计划、规范运作和公开透明。
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通过子公司或其他受控制的企业实施则这些企业同样适用本办法。
公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必须经股东大会决议。
募集资金存放应坚持集中存放、便于监督的原则并开设专项账户集中管理。专项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作他用。
公司应在募集资金到账后1个月内与保荐人、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三方监管协议。
募集资金应严格按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项目和承诺的计划使用。不得用于财务性投资、变相改变用途等。
可以对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但投资期限不得超过12个月且产品不得质押。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需符合相关规定且单次时间不得超过12个月。
超募资金可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但每12个月内累计使用金额不得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
单个项目完成后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其他项目需经董事会审议通过。
募投项目全部完成后使用节余募集资金需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且占募集资金净额10%以上的还需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变更募集资金用途需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并及时公告。
公司应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并定期出具专项报告。
本办法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