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瑞泰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部分超募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瑞泰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部分超募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主要内容如下: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江苏瑞泰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为3,516,332,694.00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3,388,069,033.33元。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并实施张家港超威新能年产4,000吨锂电池/超级电容器电解质新材料及5,737.9吨化学原料(副产品)项目,并使用超募资金新增多个锂离子电池电解液项目。
部分超募项目延期情况:宁德华荣年产40万吨锂离子电池电解液项目预计可使用状态日期由2025年12月31日调整至2028年6月30日;自贡华荣年产30万吨锂离子电池电解液项目和回收2,000吨溶剂项目预计可使用状态日期由2024年9月30日调整至2024年12月31日。
项目延期原因:宁德华荣项目延期主要因土地交付时间推迟及市场形势变化;自贡华荣项目延期则是因为项目规模大、周期长导致实际建设进度与原计划存在差异。
项目继续实施的重新论证情况:公司对宁德华荣项目进行了重新论证,认为项目继续实施仍具备必要性和可行性。
影响分析:本次部分超募项目延期未改变投资项目主体、地点、用途及规模,仅涉及项目进度变化,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审批程序及相关意见: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已审议通过相关议案,认为延期决策合理且符合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