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们根据相关法规对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的两个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一、关于公司增加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意见: - 公司基于实际经营情况与业务发展需要,计划增加2024年度的部分日常关联交易金额。 - 增加的关联交易金额是基于2024年上半年的实际经营情况及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进行的合理预计,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 董事会在审议此议案时,关联董事已按规定回避表决,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 - 同意2024年度公司增加不超过人民币4,460万元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关联独立董事石瑛女士回避发表意见。
二、关于补选公司董事的意见: - 因原任董事于江工作调整辞职,股东国家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提名侯华伟为新的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同意提名侯华伟为董事候选人。 - 候选人的提名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是合法有效的。 - 侯华伟符合董事任职资格规定,未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 - 同意侯华伟作为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