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浙江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法律意见书)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出具了关于浙江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法律意见书。意见书指出:
- 发行人已依法取得本次发行所需的必要授权和批准。
- 发行人具备本次发行股票的主体资格,国信证券具有担任本次发行保荐机构及主承销商的业务资格。
- 本次发行过程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发行结果公平、公正、合法、有效。
- 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符合相关规定和股东大会决议要求。
- 发行人本次发行已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并获得中国证监会的注册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