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031)
浙江富春江环保热电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主要内容如下:
- 公司已于2024年8月6日发布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通知。
- 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况。
- 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 会议召开时间为2024年8月21日下午15:00,地点为公司会议室,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代表共计186人,代表股份317,421,452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36.6961%。
- 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购买总部办公用房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同意票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7555%,反对票数占6.2133%,弃权票数占0.0312%。
- 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变更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票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3681%,反对票数占3.3599%,弃权票数占0.2720%。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三分之二以上股东同意。
- 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对本次股东大会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会议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