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赛科希德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制度。该制度旨在规范这些人员对公司股份的操作行为,并确保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具体内容包括:
-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
- 股份定义:包括登记在个人名下的所有公司股份以及通过他人账户持有的股份。如果相关人员参与融资融券交易,则其信用账户内的公司股份也包括在内。
- 减持规定:相关人员减持股份需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不得通过任何方式规避法律规定。
- 禁止减持情形:包括但不限于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一年内、离职后半年内、公司或个人涉及违法活动等情况。
- 限制买卖时间:例如在定期报告公告前的特定时间段内不得买卖公司股票。
- 年度减持比例:在任期内和任期结束后6个月内,每年减持股份不得超过所持股份总数的25%。
- 核心技术人员减持规定: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和离职后6个月内不得转让首发前股份;限售期满后4年内,每年转让的首发前股份不得超过上市时所持首发前股份总数的25%。
- 信息申报:相关人员需要定期向公司申报个人信息,并由公司统一办理个人信息的网上申报。
- 信息披露:相关人员计划减持股份时需提前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并披露减持计划;减持计划实施完毕或到期未实施完毕时需进行公告。
- 报告流程:相关人员买卖公司股份前需填写相关表格并提交给董事会秘书审核;买卖完成后需填写持股变动申报表并由董事会秘书进行申报。
- 责任追究:违反规定者将受到相应的处罚,包括但不限于收益回收、上报监管机构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