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议事规则)
中集安瑞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董事会议事规则。该规则旨在规范董事会的议事内容、办法和程序,确保董事会能够正确行使职权并提高决策的科学性、正确性和合规性。董事会是公司的常设决策机构,在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股东会赋予的职权范围内行使职权。董事会下设董事会办公室处理日常事务。
董事会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通知需提前10日发出。临时董事会会议需提前5日通知,但在紧急情况下可不受此限制。会议通知应以书面形式发出,包括邮件、挂号邮件、传真、电报、电子邮件等。通知内容包括会议时间、地点、期限、事由及议题和发出通知的日期。
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1/3以上董事或监事会可以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董事长应在接到提议后的10日内召集和主持会议。董事如因故不能参加会议,可以书面委托其他董事代为出席并表决。委托书需在开会前一天送达董事会办公室。
董事会会议原则上应以现场会议方式进行,但在保障董事充分表达意见的前提下,也可以采用电话会议、视频会议等方式。对于需要以董事会决议方式审议通过但董事间交流讨论必要性不大的议案,可以采取书面传签的方式进行。
董事会提案应符合法律规定,属于公司经营范围和董事会职责范围,符合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有明确议题和具体事项,并以书面方式提交。董事会会议应由过半数的董事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需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主持,董事长不能主持时,由过半数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负责召集并主持。
董事会会议应充分发扬议事民主,尊重每个董事的意见。董事个人或其任职的其他企业与公司有关联关系时,应尽快向董事会披露其关联关系。董事会在审议关联交易时,有关联关系的董事应回避并不参与表决。董事会决议的表决实行一人一票制,表决方式为记名投票表决。
会议记录由董事会办公室指定的记录员负责,记录内容包括会议日期、地点、召集人姓名、出席董事姓名、会议议程、董事发言要点和表决结果等。会议记录、决议等文字资料由董事会办公室负责保管,保存期限为10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