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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亚达: 北京市盈科(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2018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期)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相关事项之法律意见书内容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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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北京市盈科(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2018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期)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相关事项之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盈科(深圳)律师事务所为飞亚达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期)的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相关事项出具了法律意见书。截至该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相关事项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公司拟对2名离职的原激励对象、1名去世的原激励对象合计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90,180股A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6.25元/股。本次回购注销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履行必要的信息披露义务并办理减资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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