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公司章程(2024年8月))
鼎捷数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第一章 总则 -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章程。 -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由鼎捷软件有限公司整体变更方式发起设立。 - 第三条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为3,000万股,于2014年1月27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 第四条 公司注册名称为鼎捷数智股份有限公司,英文名称为DIGIWIN CO.,LTD.。 - 第五条 公司住所位于上海市静安区江场路1377弄7号20层。 -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6,950.6430万元。 - 第七条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 第八条 总经理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 第九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 第十条 本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 - 第十一条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等。 - 第十二条 公司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的规定,设立共产党组织、开展党的活动。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 第十三条 公司的经营宗旨是创造客户数字价值,成为软件产业最佳典范。 - 第十四条 公司经营范围包括软件销售、软件开发、信息技术咨询服务等。
第三章 股份 - 第十五条 公司的股份采取股票的形式。 - 第十六条 公司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 第十七条 公司发行的股票,以人民币标明面值。 - 第十八条 公司发行的股份在中国证券登记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集中存管。 - 第十九条 公司有TOP PARTNER HOLDING LIMITED等二十二位发起人。 - 第二十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26,950.6430万股,全部为普通股。
第四章 股东和股东大会 - 第三十一条 公司依据证券登记机构提供的凭证建立股东名册。 - 第三十三条 公司股东享有依照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获得股利和其他形式的利益分配等权利。 - 第四十条 公司的主要股东不得利用其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
第五章 董事会 - 第九十九条 公司董事为自然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担任公司的董事。 - 第一百条 董事由股东大会选举或更换,并可在任期届满前由股东大会解除其职务。 - 第一百一十一条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人,公司董事包括3名独立董事。
第六章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 第一百三十一条 公司设总经理1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 第一百三十五条 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第七章 监事会 - 第一百五十条 公司设监事会。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其中股东代表监事2名,职工代表监事1人。
第八章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 第一百五十六条 公司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部门的规定,制定公司的财务会计制度。 - 第一百六十二条 公司实行积极、连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
第九章 通知和公告 - 第一百七十条 公司的通知以下列形式发出。
第十章 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 - 第一百七十八条 公司合并可以采取吸收合并或者新设合并。 - 第一百八十五条 公司因下列原因解散。
第十一章 修改章程 - 第一百九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应当修改章程。
第十二章 附则 - 第一百九十八条 释义 - 第二百零三条 本章程由公司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经登记主管机关备案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