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
峰岹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该制度旨在完善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促进规范运作,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利益。独立董事需具备独立性和客观判断能力,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公司应定期或不定期召开由独立董事参加的专门会议,此类会议需提前通知独立董事。会议由过半数独立董事推举的一名独立董事召集和主持,且需三分之二以上的独立董事出席才能举行。会议表决实行一人一票,可通过现场或通讯方式进行。特定事项需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独立董事还拥有特别职权,如独立聘请中介机构等。会议通知应包含会议时间、地点、议题等内容,并应制作会议记录,记录中需载明独立董事的意见。公司需为独立董事履行职责提供必要条件和支持,并承担相关费用。独立董事对会议内容有保密义务,并需向年度股东大会提交述职报告,其中应包括专门会议的工作情况。该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