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恒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
恒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以完善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并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该制度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制定。独立董事需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并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公司应定期或不定期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定期会议需提前5天通知,不定期会议需提前3天通知。会议由过半数独立董事推举的一名独立董事召集和主持。会议可通过现场、通讯等方式召开,独立董事原则上应亲自出席,特殊情况可委托其他独立董事代为出席。特定事项需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过半数同意后才能提交董事会审议。会议通知应包含会议时间、地点、议题等内容。会议记录应详细记录会议情况并由独立董事签字确认,记录至少保存十年。公司需为独立董事履行职责提供必要条件和支持,并承担相关费用。独立董事对会议内容有保密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