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陕西莱特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公告)
陕西莱特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7号》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变更。变更涉及“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公司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新的会计准则。此次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已审议通过该议案。审计委员会和监事会均认为此次变更是合理的,能更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