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博深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2024年8月))
博深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该制度旨在规范公司的内幕信息管理,加强保密工作,确保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和公平,保护投资者权益。制度明确了公司董事会负责内幕信息的监督、管理、登记、披露及备案等工作,董事会秘书负责办理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登记入档事宜。所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部门都有责任做好内幕信息的保密工作。内幕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公司的经营方针、重大投资行为、重要合同、重大债务、重大亏损、重要人事变动等对公司有重大影响的信息。内幕信息知情人包括公司内部人员、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控股或实际控制的公司人员等。在内幕信息公开披露前,公司需要填写内幕信息知情人员档案,并记录相关信息。对于重大事项,公司还需制作重大事项进程备忘录,并在内幕信息公开披露后5个交易日内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报备。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在内幕信息公开披露前需将信息的知情人员控制在最小范围内,并承担保密责任。违反规定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将受到相应的责任追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