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贵州航宇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声 明 中国证监会、交易所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申请文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的保证也不意味着对发行人盈利能力、投资价值或投资者收益的实质性判断或保证。
重大事项提示 公司提示投资者关注以下重大事项并仔细阅读本募集说明书中的风险因素章节。 一、关于本次可转债发行符合发行条件的说明 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符合法定的发行条件。 二、关于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信用评级 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信用等级为AA-。 三、公司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未提供担保 公司本次发行可转债未提供担保措施。 四、关于本公司的股利分配情况及分配政策 公司实行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并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同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自公司上市以来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出具日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的公司股份不存在质押、冻结或者其他有争议的情况。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近三年作出的重要承诺及履行情况 关于公司已作出的重要承诺及其履行情况请参见公司2024年4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贵州航宇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之“第六节重要事项”之“一、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本次发行的有关条款 9、转股价格的调整及计算方式 在本次发行之后当公司发生派送股票股利、转增股本、增发新股、配股或派送现金股利等情况时将按下述公式进行转股价格的调整。 10、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期间当公司A股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85%时公司董事会有权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承销方式及承销期 本次发行由保荐人(主承销商)以余额包销的方式承销承销期的起止时间为2024年8月19日至2024年8月27日。
违约责任及争议解决机制 1、构成违约的情形 发行人未能按期兑付本次可转债的本金或者利息以及募集说明书、《持有人会议规则》、《受托管理协议》或适用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违约事项。 2、违约责任 发生违约情形时公司应当依据法律、法规和规则、募集说明书及《受托管理协议》的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3、争议解决机制 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和存续期间所产生的争议适用于中国法律并依其解释。
本次发行完成后上市公司控制权结构的变化情况 本次发行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合规经营与独立性 报告期内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不存在与生产经营相关的重大违法违规行为及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形。 报告期内发行人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被证监会行政处罚或采取监管措施的情况、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的情况以及因涉嫌犯罪正在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正在被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不存在资金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以借款、代偿债务、代垫款项或者其他方式占用的情况或者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担保的情况。
同业竞争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控股股东山东怀谷、实际控制人张华除持有本公司股份外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不存在与公司及其下属企业从事相同或相似业务的情况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同业竞争。
关联方与关联关系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出具日航宇科技的控股股东为山东怀谷。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出具日航宇科技的实际控制人为张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除山东怀谷及张华先生外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5%以上股份的股东如下:卢漫宇直接持有发行人1.80%的股份此外卢漫宇持有公司控股股东山东怀谷18.54%的股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