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公司章程(2024年8月))
大博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于二〇二四年八月修订。主要内容包括:
- 公司依照《公司法》和其他规定成立,经厦门市商务局批准,在厦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登记。
- 公司于2017年9月1日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7]1606号文核准,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4,010万股,并于2017年9月22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
-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41401.9506万元。
- 经营范围包括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等,以及第一类和第二类医疗器械的生产和销售等。
- 股份采取股票形式,实行公开、公平、公正的发行原则。
- 公司可以采用多种方式增加资本,包括公开发行股份、非公开发行股份等。
- 公司可以减少注册资本,并需按照规定程序办理。
- 公司的股份可以依法转让。
- 股东享有获得股利、参与股东大会、对公司经营进行监督等权利。
-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有权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选举和更换董事监事等。
- 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包括3名独立董事,负责执行股东大会决议、决定公司经营计划等。
- 公司设有总经理,负责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
- 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负责检查公司财务、监督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等。
- 公司实行内部审计制度,并可以聘请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审计。
- 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注重对投资者的回报,同时考虑公司的持续经营和发展需要。
- 公司解散时,需依法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
- 公司章程的修改需符合法律规定,并需报主管机关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