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智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深圳市智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主要内容如下:
- 会议召开情况:会议于2024年8月15日下午14:30在深圳市福田区车公庙泰然九路海松大厦B-1303会议室召开,同时提供了网络投票方式。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袁微微主持。
- 出席人员:共有257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出席,代表股份177,012,82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70.5750%。此外,部分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高级管理人员及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律师也出席了会议。
- 议案审议情况: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包括续聘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使用部分闲置资金及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登记、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回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以及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等议案。
- 表决结果:各项议案均获得了相应的支持,特别决议议案获得了三分之二以上的赞成票。
- 结论意见: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或列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和结果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