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2024年8月))
深圳朗特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以加强公司内部的信息管理工作确保能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该制度明确了内部信息报告义务人的范围包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各部门负责人等并规定了这些义务人在出现特定情形时需向公司董事长、董事会秘书报告信息的责任。此外还详细列举了需要报告的重大信息类型如重大交易、关联交易、诉讼和仲裁事项等并规定了信息报告的工作流程和保密义务。对于违反规定的人员公司将追究其责任。此制度适用于公司及下属分支机构、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及参股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