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关于拟注册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的公告)
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计划注册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主要细节如下:
- 发行规模:不超过人民币14亿元(含14亿元)。
- 发行方式:采用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可采取一次或分期形式发行。
- 发行期限及品种:基础期限为不超过3年(含3年),在约定的基础期限末及每个续期的周期末,发行人有续期选择权,每次续期的周期不超过基础期限。可以是单一期限品种或多种期限的混合品种。
- 发行对象及向股东配售安排:发行对象为符合规定的专业投资者,具体配售安排将根据市场状况以及发行具体事宜确定。
- 票面金额及发行价格:面值100元,按面值平价发行。
- 债券利率及付息方式:采用固定利率形式,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基础期限的票面利率由公司与主承销商根据簿记建档结果协商确定。
- 赎回或回售条款:是否设计赎回条款或回售条款及相关条款具体内容根据相关规定及市场情况确定。
- 递延利息支付选择权:附设公司延期支付利息权,除非发生强制付息事件,公司可自行选择将当期利息以及已经递延的所有利息及孳息推迟至下一个付息日支付。
- 强制付息及递延支付利息的限制:在特定情况下,公司不得递延当期利息以及已经递延的所有利息及其孳息。
- 募集资金用途:扣除发行费用后拟用于偿还公司债务、补充流动资金等法律法规允许的用途。
- 担保安排:由股东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工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提供担保。
- 承销方式:由主承销商组织承销团,采取余额包销的方式承销。
- 上市安排:将在满足上市条件的前提下,申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 发行决议的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
- 授权事项: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同意董事会转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全权决定并办理本次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的有关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