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对外担保管理制度(2024年8月修订))
上海吉祥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发布了其对外担保管理制度(2024年8月修订)。主要内容包括:
- 公司对外担保实行统一管理,未经公司批准,子公司不得对外提供担保。
-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各级子公司,包括直接和间接持股比例50%以上的绝对控股子公司和拥有实际控制权的相对控股子公司。
- 对外担保包括但不限于借款担保、银行开立信用证和银行承兑汇票担保、开具保函的担保等。
- 公司对外担保必须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原则上要求被担保方提供反担保或其他能够有效防范担保风险的措施。
- 公司对外担保必须经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部分特定情况下的担保还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 公司为关联方提供担保的,应当经全体非关联董事的过半数审议通过,并提交股东会审议。
- 公司控股子公司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供担保的,公司应当在控股子公司履行审议程序后及时披露。
- 公司及子公司提供反担保应当比照担保的相关规定执行。
- 被担保方需具备一定条件,包括具备借款人资格、资信较好、资产流动性较好等。
- 财务部是对外担保的主管部门,负责被担保方资信调查、评估、担保合同的审核、后续管理、跟踪监督及对外担保档案管理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