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宁夏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三届二十一次监事会决议暨对公司相关事项的审核及确认意见公告)
宁夏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第二十一次监事会会议于2024年8月13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 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 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 审议通过了《关于受让中国电建集团山东电力建设有限公司持有的风能开发产业基金(宁夏)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全部份额的议案》;
-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同意为符合条件的73名激励对象办理限制性股票第三个限售期解除限售的相关手续,本次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370万股,占已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的20%。
以上第一至第三项议案还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第四项议案无需股东大会审议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