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关于补充披露公司转让清水河同蒙化工有限公司股权转让相关事项的公告)
山西同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公告,披露了与广东宏大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之间的股权转让纠纷详情。纠纷起因是公司计划转让全资子公司清水河同蒙化工有限公司的股权给广东宏大,以解决新建项目资金紧张问题。2023年12月21日,广东宏大向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指控公司、张云升和清水河县同蒙化工有限责任公司违反了股权转让协议。法院于2024年1月25日受理此案,并定于2024年3月13日开庭审理。纠纷涉及的协议包括框架协议、质权合同和不可撤销担保函。协议规定了股权转让价格、保证金、违约责任等内容。2023年9月,公司董事长张烘宣布终止框架协议的履行,并退还了保证金。2023年12月,公司董事会同意转让两家子公司的股权。2024年3月,案件延期至5月6日开庭。2024年7月,法院作出一审判决,驳回了双方的诉讼请求。广东宏大对此判决不服,已提起上诉。公司表示,目前无法判断诉讼对公司本期或期后利润的影响。此外,公司因未及时披露与广东宏大签订的股权转让框架协议而受到监管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