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关于同意江苏融能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免于履行要约收购义务的公告)
新疆国际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已召开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同意江苏融能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免于履行要约收购义务的议案。江苏融能是公司的控股股东,持有公司22.82%的股份。若特定对象发行成功,江苏融能的持股比例将增加。根据协议,江苏融能认购的新股将在发行结束后36个月内不对外转让。依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如果公司非关联股东在股东大会上批准江苏融能免于发出收购要约,并且江苏融能在3年内不转让此次发行的新股,那么江苏融能可以免于向中国证监会提出豁免要约收购的申请,并免于发出收购要约。该议案还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