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监事会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青岛豪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公司不存在禁止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激励对象符合相关法律规定,具备参与资格。公司应在召开股东大会前公示激励对象名单。激励计划的制定、审议流程和内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激励计划的考核体系具有全面性、综合性和可操作性。公司不存在向激励对象提供贷款或财务资助的计划。实施激励计划有利于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和战略目标的实现。监事会一致同意公司实施本激励计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