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东睦股份关于公司资产解除抵押的公告)
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20年2月与第七届董事会审议通过了使用自有资产向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人民币3.00亿元的抵押贷款。并与2020年2月14日与中国进出口银行宁波分行签署了最高额为人民币3.00亿元的《房地产最高额抵押合同》。现公司已提前偿还上述抵押合同项下的债务,并于2024年8月7日办理完成资产抵押的解除手续。本次解除资产抵押事项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