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芳源股份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一致行动协议到期解除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广东芳源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一致行动协议到期解除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主要内容包括:
本次权益变动的原因是由于股权激励获授股份及二级市场增持导致股东股份数量增加;股权激励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以及可转债转股导致股东持股比例被动稀释;股东之间的一致行动协议到期不再续签,解除一致行动关系导致一致行动人变更及持有公司表决权股份比例发生变化。
本次权益变动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罗爱平、实际控制人吴芳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03,529,49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0.2930%;原一致行动人袁宇安等不再与罗爱平、吴芳构成一致行动关系,其持股情况将单独计算,原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比例均减少超过5%并下降至5%以下。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也不会影响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
2020年3月1日签署的《一致行动协议》已于2024年8月6日期限届满,各方确认协议到期后不再续签,一致行动关系自然解除。
本次解除一致行动关系后,罗爱平、吴芳及一致行动人平方亿利、吴文成、金晓雅可实际支配的公司股份权益比例从24.2764%减少至20.2930%;袁宇安等原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比例均减少超过5%并下降至5%以下。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罗爱平、实际控制人吴芳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03,529,49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0.2930%。公司其他股东持有公司股份比例均低于8%,与罗爱平及吴芳控制的股份比例存在较大差距。
本次权益变动未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罗爱平、吴芳夫妇仍为公司实际控制人,罗爱平仍为公司控股股东。
本次解除一致行动关系后,不会对公司实际控制人的控制地位产生影响;不会对公司的经营管理及核心团队的稳定性产生重大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