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关于参与战略配售投资者核查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为苏州珂玛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核查事项出具了法律意见。意见指出,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包括与发行人经营业务具有战略合作关系或长期合作愿景的大型企业或其下属企业、发行人的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参与本次战略配售设立的专项资产管理计划、保荐人相关子公司(或有)。这些投资者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关于参与战略配售的资格规定,且不存在相关禁止性情形。律师事务所认为,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向中微临港、拓荆科技、京东方创投、苏高创二号基金、珂玛科技员工资管计划、中证投资(或有)配售股票符合法律规定,不存在《业务实施细则》第三十九条规定的禁止性情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