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关于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的审查意见)
浙江雅艺金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关于独立董事候选人陈凯先生、程玲莎女士的任职资格审查意见。根据《公司法》、《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认为两位候选人具备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任职条件和资格,符合独立性要求,无不得担任董事、独立董事的情形,无重大失信记录,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处罚或惩戒。提名委员会一致同意提名两人作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提交董事会审议。此意见由提名委员会成员陈凯、程玲莎、叶跃庭于二〇二四年八月二日签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