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关于东方通信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出具了关于东方通信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意见书确认了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的合法有效性。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选举吉树新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获得556,939,485股同意,占出席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396%。本次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召集人与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