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浙江亨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出具了关于浙江亨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意见书指出,本次股东大会于2024年7月31日召开,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并通过了包括收购亨通精密铜箔科技(德阳)有限公司49%股权暨关联交易、选举陆春良先生为董事、选举徐冬冬先生为监事在内的议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224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1,148,586,50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8.6940%。律师事务所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人员和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