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放弃对控股子公司优先增资权暨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布核查意见,关于会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放弃对控股子公司安徽会通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优先增资权的关联交易。吴江先生计划以525万元增资,会通股份放弃优先增资权。增资后,会通股份持有会通新能源的股权从71.14%降至69.42%,但仍保持控股地位。吴江先生曾任会通股份董事会秘书,根据相关规定,其被视为公司关联自然人,故此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会通新能源注册资本为35,140万人民币,主要业务包括塑料制品制造、销售,新材料技术研发等。增资价格定为1元/1元注册资本,定价公允。交易不会影响会通股份对会通新能源的控制权,也不会改变公司的合并报表范围。会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已召开董事会和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放弃优先增资权的议案,独立董事也表示同意。中信证券认为,此关联交易决策程序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