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就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主要内容涉及公司与上海复星高科技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的关联交易议案。协议期限自2024年9月至2027年8月,豫园股份及其子公司可获得最高40亿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并在复星财务公司的存款余额每日最高不超过40亿元人民币。独立董事认为此交易有助于优化财务管理,增加融资渠道,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融资成本和风险,且交易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关联董事在表决时已回避,表决程序合法。独立董事一致同意续签《金融服务协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