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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中泰: 陕西稼轩律师事务所关于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2024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内容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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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陕西稼轩律师事务所关于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2024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陕西稼轩律师事务所为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该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为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的议案》和《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为下属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共有686名股东及委托代理人参加,代表股份805,001,673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1.0809%。其中,现场出席的股东代表股份773,055,239股,网络投票的股东代表股份31,946,434股。所有议案均获得了必要的同意票数,其中第一项议案获得96.6087%的同意票,第二项议案获得96.4972%的同意票。律师事务所认为,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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