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关于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中伦(上海)律师事务所出具了关于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会议于2024年7月29日召开,由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定并由董事会召集。会议通知于2024年7月12日发布,详细列出了会议时间、地点、召开方式、审议事项等信息。现场会议在上海市奉贤区南桥新城展园路398号南郊宾馆举行,同时提供了网络投票渠道。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543人,代表股份3,357,296,11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0.5923%。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包括选举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与关联方签订协议,以及注销剩余回购股份、减少注册资本并相应修订《公司章程》等多项议案。所有议案的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以及表决程序和结果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