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上海海优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4年7月29日召开,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同意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的闲置可转债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批准修订《内控管理制度》及相关内部控制手册,以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修订依据为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实际情况。
同意子公司平湖海优威应用有限公司在澳大利亚投资建设回收处理光伏组件项目,总投资额预计不超过650万美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