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众望布艺修订后的《公司章程》202407)
众望布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摘要如下:
- 公司于2020年6月29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200万股,于2020年9月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1,000万元。
- 公司经营范围包括面料纺织加工、产业用纺织制成品制造、家用纺织制成品制造、绣花加工、针纺织品销售等。
- 公司设立时的股本总额为6,600万元,由公司各发起人以其拥有的众望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截至2017年10月31日经审计的净资产认购。
- 公司股份总数为11,000万股,均为人民币普通股。
- 公司或公司的子公司不以赠与、垫资、担保、补偿或贷款等形式,对购买或者拟购买公司股份的人提供任何资助。
- 公司可以采用公开发行股份、非公开发行股份、向现有股东派送红股、以公积金转增股本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以及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其他方式增加资本。
- 公司可以减少注册资本,应当按照《公司法》以及其他有关规定和本章程规定的程序办理。
- 公司可以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本章程的规定,收购公司的股份,但不得收购本公司股份,除非符合特定条件。
- 公司的股份可以依法转让,股东转让股份,应当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所进行。
- 公司股东享有依照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获得股利和其他形式的利益分配、依法请求、召集、主持、参加或者委派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对公司的经营进行监督、提出建议或者质询等权利。
- 公司股东承担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章程、依其所认购的股份和入股方式缴纳股金、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等义务。
- 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利用其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
-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法行使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等职权。
- 公司召开股东大会的地点为公司住所地或公司董事会决定的其他地点,将以现场会议形式召开,并提供网络投票的方式为股东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利。
- 公司召开股东大会时将聘请律师就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是否合法有效等问题出具法律意见并公告。
- 股东大会决议分为普通决议和特别决议,普通决议需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2以上通过,特别决议需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 公司董事为自然人,董事由股东大会选举或更换,任期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 公司设董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董事会由5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
- 公司设总经理1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负责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
- 公司设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监事会设主席1人,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
- 公司利润分配政策为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公司可以采取现金、股票或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分配股利。
- 公司实行内部审计制度,配备专职审计人员,对公司财务收支和经济活动进行内部审计监督。
- 公司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等事项需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和公司章程进行。
- 公司章程的修改需经股东大会决议通过,涉及公司登记事项的,依法办理变更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