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中国国际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的回复)
公司计划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60亿元,用于引进17架飞机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引进的飞机包括6架C919和11架ARJ21,由中国商用飞机有限责任公司提供。本次募集资金的使用符合行业惯例,投资金额合理。控股股东中航集团将全额认购此次发行的股票,并承诺锁定36个月。公司解释了此次融资的合理性,鉴于民航业的资本密集特性,以及公司资产负债率较高,此次融资有助于改善资本结构。此外,公司详细说明了营业收入、净利润、毛利率的波动情况,与同行业可比公司不存在重大差异。关于商誉,主要来自收购深圳航空和山东航空,经测试,商誉不存在减值风险。公司及中航集团在中航财务公司的存贷款业务遵循公允原则,利率与市场基准一致。最后,公司阐述了其对外投资情况,强调这些投资与主营业务协同,不属于财务性投资,满足最近一期末不存在金额较大财务性投资的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