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北京大成(宁波)律师事务所关于宁波德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之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等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大成(宁波)律师事务所为宁波德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剩余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事项出具了法律意见书。意见书指出,截至出具日,德业股份已就本次行权及注销相关事项取得了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相关规定。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可行权人员合计280名,可行权数量合计289.2456万份;剩余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人员合计114名,可行权数量合计43.6065万份。同时,决定注销因离职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的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中的23人和原剩余预留授予激励对象中的18人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共计44.1924万份。此外,本次行权及注销尚需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登记等后续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