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安徽新力金融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邵振安))
安徽新力金融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邵振安为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邵振安具备上市公司运作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法规,拥有5年以上法律、经济、会计、财务、管理等工作经验,并已参加相关培训。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务员法》、中国证监会、上交所等规定,且具备独立性,无不良记录。邵振安不是在过去任期内因连续缺席董事会会议而被解职的独立董事,其兼任的境内上市公司独立董事数量未超过三家,且在安徽新力金融股份有限公司连续任职未超过六年。此外,邵振安具备丰富的会计专业知识和经验,拥有会计师专业高级职称。提名已通过公司第九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