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及承诺-刘晓都)
刘晓都声明并承诺,已充分理解并同意被提名为上海风语筑文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具备上市公司运作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法规,拥有5年以上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需工作经验。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务员法》、中国证监会、上交所、公司章程等规定。具备独立性,不属于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或前十名股东、在持股5%以上股东或前五名股东任职、在控股股东附属企业任职、与公司有重大业务往来、为公司提供专业服务等影响独立性的情形。无不良记录,包括受证监会处罚、被立案调查、受交易所处分、重大失信等。非因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被提议解除职务的人员。兼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未超过3家,连续任职未超过六年。已通过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与提名人无利害关系。根据上交所指引核实任职资格符合要求。完全清楚独立董事职责,声明真实、完整、准确,愿遵守法律法规、证监会规定、上交所规则,接受监管,确保有足够时间和精力独立判断,不受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影响。承诺任职后若出现不符合任职资格情形,将按规定辞职。声明日期为2024年7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