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珂玛科技: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提示公告内容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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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提示公告)

苏州珂玛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珂玛科技”)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并在创业板上市的申请已获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委员会审议通过及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4〕640号文同意注册。本次发行采用向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定向配售、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和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网下发行申购日与网上申购日均为2024年8月5日(T日),无需在申购时缴付申购资金。本次发行的战略配售由发行人的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参与设立的专项资产管理计划、与发行人经营业务具有战略合作关系或长期合作愿景的大型企业或其下属企业和保荐人相关子公司跟投(如有)组成。初步询价时间为2024年7月30日(T-4日)9:30-15:00,符合条件的网下投资者可通过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为其管理的配售对象填写、提交申购价格和拟申购数量。网下投资者申报价格的最小变动单位为0.01元,初步询价阶段网下配售对象最低拟申购数量设定为200.00万股,拟申购数量最小变动单位设定为10万股。本次网下发行每个配售对象的申购股数上限为2,500.00万股,约占网下初始发行数量的52.08%。网下投资者应当结合行业监管要求、资产规模等合理确定申购金额,不得超资产规模申购。初步询价结束后,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根据剔除不符合要求的投资者初步询价结果,对所有符合条件的网下投资者所属配售对象的报价进行排序,剔除报价最高部分配售对象的报价,剔除的拟申购量为所有符合条件的网下投资者拟申购总量的1%。在剔除最高部分报价后,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综合考虑有效认购倍数、同行业上市公司估值水平、发行人所处行业、发行人基本面、市场情况、募集资金需求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发行价格、有效报价投资者及有效拟申购数量。本次发行的股票中,网上发行的股票无流通限制及限售期安排,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之日起即可流通。网下发行部分采用比例限售方式,网下投资者应当承诺其获配股票数量的10%(向上取整计算)限售期限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6个月。参与网下初步询价的投资者以初步询价开始前两个交易日2024年7月26日(T-6日)为基准日,参与本次发行初步询价的科创和创业等主题封闭运作基金与封闭运作战略配售基金在该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含基准日)所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日均市值应为1,000万元(含)以上,其他参与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网下投资者及其管理的配售对象在该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含基准日)所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日均市值应为6,000万元(含)以上。参与网上发行的投资者持有1万元以上(含1万元)市值的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方可通过交易系统在2024年8月5日(T日)申购本次网上发行的股票。网上投资者申购新股中签后,应根据相关公告履行资金交收义务,确保其资金账户在2024年8月7日(T+2日)日终有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网下和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部分的股份由保荐人(主承销商)包销。当出现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足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70%时,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中止本次新股发行。本次发行股票类型为人民币普通股(A股),拟公开发行新股7,500.00万股,约占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的17.20%,原股东不公开发售股份。发行对象为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开立证券账户的机构投资者和已开通创业板交易权限的自然人(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并且符合相关规定的投资者。承销方式为余额包销。发行日期为T日(网上网下申购日为2024年8月5日),其他发行重要日期安排详见《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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