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新疆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新疆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计划更换会计师事务所,原事务所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因其在2024年5月受到中国证监会江苏监管局的行政处罚,公司基于谨慎原则,决定通过招标结果改聘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4年度财务、内控审计机构,同时作为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事项的审计机构。此次变更符合相关法规,公司已与两大事务所充分沟通,均无异议。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成立于1993年,2013年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截至2023年底,拥有189位合伙人和968位注册会计师,其中489位曾参与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签署。2023年度,该事务所的业务总收入为185,828.77万元,上市公司审计客户数为124家。项目合伙人汪明卉自2007年起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24年7月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超过4家次。审计收费总计296万元,包括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审计费用176万元和2024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费用120万元。公司自2019年起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期间为其提供了高质量的审计服务,未出现中途解聘情况。此次变更已获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待股东大会批准后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