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
无锡市振华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计划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债券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此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经过公司谨慎论证,旨在提升核心竞争力和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发行方式、对象选择、数量和标准均符合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定价原则、依据、方法和程序遵循市场状况和公司具体情况,与保荐机构协商确定。发行符合《证券法》和《注册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具备健全的组织机构,近三年平均可分配利润足以支付债券一年利息,具有合理的资产负债结构和正常现金流量。公司现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符合任职要求,具有独立经营能力,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内部控制制度健全,最近一期末不存在大量财务性投资。募集资金将用于廊坊振华全京申汽车零部件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使用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公司不存在不得发行可转债的情形,且制定了详细的转股价格、赎回、回售和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公司不属于失信企业和海关失信企业范围。发行方案公平合理,将有利于公司业务规模扩大和综合竞争力提升,已采取措施防止即期回报被摊薄,实现可持续发展。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已出具相关承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