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力合微: 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力合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内容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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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力合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出具了关于深圳市力合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意见书确认了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和列席会议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三项议案:

  1.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获得99.9176%的同意票。
  2. 关于修订《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获得99.7886%的同意票,关联股东周世权、李海霞回避表决。
  3. 关于修订《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获得99.6612%的同意票,关联股东LIU KUN、周世权、李海霞、吴颖、刘元成回避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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